兩個簡化學動詞

中文的動詞,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我們要以附加字——曾、將、了等——來表達過去 或將來。

我學英文的方法

 

(一)

十八年前我寫了一篇題為《學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 文 老師見到,指我所言著著不依常規,不應撈過界,我不便發表。後來一些學子聽到有該文的存在,多次要求發表,但文稿失去了,沒有再寫。

今天國內的學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 管英文 老師吧。為免被罵,題目加上一個「我」 字。不是說無師自通,而是說我學英文的方法是自己發明的。說是自己發明,其實是從一個中國人的看法而發明。文字上,中文與英文是完全兩回事。歐西的文字起 於拉丁,是同宗,不能說是完全兩回事。因此,炎黃子孫學英文的方法應該與歐西老外學英文的方法不同。當年我想出的學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與英文的重要 的不同之處入手。

這裏提出的是學寫英文的方法,不是學講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問題,「講」不足 以教也。這裏要談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後者同學們要拜國內的新東方為師。我認識新東方的老闆,欣賞他對學子的貢獻。然而,寫、講、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 有各的學習佳法。這裏要說的是中國人學寫英文的方法,千萬不要搞錯。

學寫,中文與英文有三處重要不同:字彙(vocabulary)、動詞(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讓我在這三項上說說吧。記著,我的建議是從中、英的不同之處入手。

 

讀書學字彙

英文難學主要是因為字彙難學。有三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英文的字彙多。以一個知識 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兩倍,而翻譯出來一個英文字大約譯為兩個中文字。中文是以單音字砌成的,以單字砌出變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單字是以字根 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類)不多。字彙多的表達能力比較強,比較容易達意,但學起來就遠為困難了。

一九六七年我認識了夏理·莊遜,那位以文筆流暢而發表文章最多的經濟學者。我問他:「夏理,怎樣學好寫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應:「學字彙,學字彙!」其他什麼也不說。這是英語文章高手的經驗之談了。

中國人學英文字彙的第二個困難,是除了名詞外,英文字一般沒有毫無差別的中文對 譯。例如,名詞apple譯作蘋果是絕對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樣譯呢?這些都代表 著「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別很大。我們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麼。字彙多,無論形容詞還是動詞,英文看似是同義的字有微妙的差別,往往失之 毫釐,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譯中,譯出來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謂。除了名詞,英文字大都要靠意會的。

試舉一個英文字彙的微妙差別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個讀生物的外甥(今天是 大名家了),寫博士論文,其中兩個實驗的結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試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來形容,都不稱意。跑來問我這個舅 父,我細讀上文下理,建議用in the neighbourhood,恰當。

第三個學英文字彙的困難,一般來說,是懂得一個字的解法與懂得怎樣用一個字,是兩 回事。這與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詞,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樣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麼TOEFL、SAT、 GRE等試,英文字彙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像樣的英文也寫不出來。

我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很簡單,但要先假設你有香港英文中五畢業的水準,或TOEFL試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準備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裝,小的,輕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釋。如果是精裝的,翻閱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這是因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夠快或不舒暢你就不願意多翻。

(二)找幾本你有興趣讀的項目的書,要英文寫得很好的。這選書十分重要,你要多問朋友或英 文 老師來協助你的選擇。以每頁大約五百字算(也要選字大的版本),要選兩三本,加起來大約六百頁。

(三)坐下來讀書,一頁一頁地讀下去,每個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萬不要以為一個字你慣見,以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問的都要查,一絲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個字在一句之內的解法。不要騙自己。

(四)先查英語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語字典不能盡釋所疑才用的。

(五)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注釋。一個字查一次通常不會記得,再見該字時,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樣的字出現一次查一次。一般來說,查三至五次可以記清楚而又學懂一個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聲讀出來。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讀,只朗讀查過字典的。這是為什麼有好的拼音注釋字典重要。

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是學字的解法時一起學怎樣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內往往有不同的意會,所以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注釋。不要把字意固定下來,一個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現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該字再出現時你不用再查為止。

我自己的經驗,是這種徹底以明白文字內容為準則的查字的學字彙方法,開始時每頁有二十多個字要查,要用上個多小時才讀完一頁,但進境非常快。大約讀了一百頁,每頁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個,到了二百頁,每頁只要查三幾個。大約四百頁要查的字近於零,而六百頁就畢業了。

依照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賦與記憶力是中等的話,我的估計是四百個小時可以畢業。每天集中地讀讀查查兩個小時,不要多。

記著,名詞不論,學英文字彙不是學中文的譯法,而是學英文本身的意會。主要是學一個字怎樣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這是中國人學英文的一個重點,算是一個關鍵了。

 

(二)

這裏轉談中國人學英文動詞與造句的方法,比較困難了。不是比較難學,而是比較不容 易說得夠詳盡清楚。數之不盡的書籍教英文怎樣用動詞與怎樣造句,是教老外怎樣學的。很多很好的書籍可以參考,尤其是牛頓大學與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經典規範。 我特別喜歡的是E.P.White的一本名為《Elements of Style》的小書,三十多年前再三讀之,獲益良多。

我沒有資格與這些專家的經典之作一比高下。雖然這些經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黃子孫也 應該讀。我要說的是限於因為中、英截然不同,炎黃子孫學英文動詞與造句有特別的困難,因而集中在兩個不同文化的動詞與造句的不同重點下筆。集中於重要的不 同點,主要是協助懂得或善於寫中文的轉寫英文轉得比較容易。

 

兩個簡化學動詞

中文的動詞,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我們要以附加字——曾、將、了等——來表達過去 或將來。英文動詞,字的本身有時間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變化多了,使一些書本說英文的動詞時態(tense)有九個或十二個。太複雜了。

作為中國人,我學英文動詞想出兩個簡化。其一是英文動詞有過去,有現在,但沒有將來。例如will與would、shall與should、may與might、can與could等,都是現在或過去,沒有「將來」的。英語用動詞是:現在說將來是現在,過去說將來是過去。

用英文動詞,首先要決定的是說現在(present)、過去(past),還是 「無所謂,二者皆可」。現在就用現在式,過去就用過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擇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選現在式是選了不變,選過去式也是選了不變,不可轉來轉 去。這是說,二者皆可的,選其一之後,要stay in one tense。這是作文章引言或結論時的最佳處理,通常選簡單現在式較簡單過去式優勝。

除了現在或過去,英文動詞有三類時態:簡單(simple)、繼續 (continuous)與完成(perfect)。愚見以為,中國人寫英文不要花拳繡腿,賣弄技巧,動詞以簡單為妙。可用簡單現在(simple present,如 I go)或簡單過去(simple past,如 I went),用之可也。事實上,簡單動態的文字最有力,雖然有時「繼續」與「完成」等動態是非用不可的。

繼續時態是指加-ing,淺而明,不需要說了。但完成時態(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處理完成時態(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個簡化,那就是完成時態有時度(time dimension),而這是中文動詞沒有的。英文的簡單時態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沒有一段時期的時度;繼續時態也是一剎那——過去或現在繼續的一剎那,也沒有時度。I forget是現在忘記,I forgot是以前忘記,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記,I have forgotten是從以前到現在之間的時度中忘記了——不知何時忘記而現在還忘記。

「時度」是比較難解釋的,而「完成時態」這稱呼有點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讀者要從one instant of time與over time這分別去想——後者有時度,或者記著凡有since這個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時度。

教用英文動詞的讀物甚多,大都教得對。但當年我覺得動詞很難學,書本幫不到多少忙。後來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兩點:其一是決定是「過去」還是「現在」;其二是決定要不要表達時度——要不要給時間走一程。

 

句子從簡短造起

中國的文字傳統是沒有標點的。那是近於沒有句子了。我們今天讀古文是後人把一個圈 一個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斷來讀。這發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風格。用標點、分句、分段,中文沒有英文那樣講究。很多中國人寫英文,見到鬼佬那 樣「講究」,就學人家轉來轉去,總是有點不象樣。作本科生時我寫的英文也是轉來轉去的,後來決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英文才開始像樣。

重要的出發點是英文的長句是以短句串連起來的。英文學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學 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動詞用簡單時態,幾個字,毫無花巧地直寫,清楚明白,就來一個句號。這樣考英文試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這樣學來的。今 天,無論我的英文句子怎樣長,其結構是以短句為基礎,串連起來再加變化。有短句清楚直寫的根底,串連起來也是清楚直寫。沒有花拳繡腿,有些人認為不到家, 但我沒有意圖做文豪,不敢在鋼線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邏輯井然,讀來通順,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連成長句很多書有教,教得好。標點重要,書本教得好。動詞的位置書本也教 得好。書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盡可能不放在中間。分段的方法書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與尾句不應該太長,以短句起筆或收筆讀來有 力量感。不是明顯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我說過了,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文章要講文氣,而文氣最容易是從背誦前賢的大作學得。作學生時我喜歡背誦聖經的《創世記》。茲錄創世第一天的絕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讀清楚了嗎?文氣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寫,全用簡單時態,and stay in one tense!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礎了。

 

[經典重溫]2003.02.18)造短句的日子

 

久前在《南窗集》發表了兩期關於自己學英文的方法,提到英文造句要從短句造起。英文的長句是由短句串連起來的。如果開始學就寫長句,其結果不是左彎右曲, 就是花拳繡腿,不可取也。先學幾個字、幾個字的短句,簡單直寫,但求清楚明白,滿師之後才把短句串連起來,其清晰與文氣就有了根底。

寫了那兩期之後,不由得想起自己學造短句的往事。一九五九年九月我進入了洛杉磯加州大學作本科生。因為是外籍學生,校方規定要考「外生英語試」,決定哪些要補修不計學分的外生英語課程,哪些可以不補。三千多個外籍學生中我的成績最差,當然要上不計學分的補課了。

需要補修的分很多班別,以上述的英語試的成績高下來分派,我被安排在成績最差的那 一班,不在話下。坐在我旁邊的是後來有亞洲鐵人之稱的楊傳廣。很多年後我才知道,今天在香港的黃宜弘當時是楊傳廣的好朋友,也是同期的。但英語班上不見黃 宜弘,可見Philip當年的英語水準比我高。

在此之前我讀書的成績奇差,已經二十三歲,比同學長幾年,於是決定要真的讀一下。 那不計學分但算成績的「外生英語入門」是我的第一塊試金石。第一課之後,我去問老師:「這班要拿A容易嗎?」戴著深近視眼鏡的老頭子老師回應:「這英語成 績最差的一班我教了十多年,從來沒有給過A,因為可以拿得A的學生不會分派到這班來!」我自言自語地回應:「那就讓我是第一個吧。」

近視老頭子的教法前所未見,後無所聞。他非常用功,算成績的計分方法奇特。十五個 星期,每星期五課,每課一個小時。每天課後老頭子出一個文章題目,學生回家要寫三百字,過一天要交出,再過一天他修改後就發還給學生。一篇三百字的習作以 十為滿分,錯一處減一分,錯十處或以上是零分,不論其他,而這些習作的分數加起來就是該科的最後成績了。一班四十個學生,老頭子每天改四十篇短文、記分, 而還有其他班要教的,也真難為了他。

為了避免失分,我全部用短句,三幾個字就來一個句號。但求不錯,動詞與字彙的選擇也是以簡單為上。惟恐老頭子讀不懂而減分,句句直寫。這樣的文章在香港的中學考試一定不及格,但老頭子見沒有錯就給滿分。

學期過後,我該科的成績竟然是A。後來在校園碰到老頭子,忍不住問他:「你說從來不給A,為什麼給我一個?」他回應道:「十多年來只有你這個學生造短句。你的短句造得越來越好,繼續下去,將來你的英文可以成家。」

然而,成家談何容易。我是要到了寫博士論文,得到經濟老師艾智仁給我詳細地修改了 一長章,才開始入室,領悟到為文之道。那時我已用長、短句,分段與文章的結構已有掌握。但艾師認真地修改了一章,修改後紙上滿布他提出的問號,多餘的字全 部刪除,術語十個有八個因為不知所指而不能用,稍有彎曲的地方艾師都說要改寫。

是的,我屢遇明師!說起學造短句,不由得想起四十多年前,那位戴著厚厚的近視眼鏡但還要把文字放在 兩英寸 之前才能閱讀的老頭子,那位每天只一班就要修改四十篇短 文的好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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